虚报冒领补助款 优亲厚友受处分 |
“当时我虽然知道这样做是违规的,但还是心存侥幸,以为事情办得很隐蔽,没想到还是败露了。说到底还是自己原则性、纪律性不强。”日前,辽宁省建平县北二十家子镇大地村村委会主任于振龙向办案人员表达了内心的懊悔。 2016年2月,审计部门在对建平县北二十家子镇大地村低保户危房改造项目跟踪审计时,发现提供的名单上有3户低保户已经进行了危房改造,但还住在原来破旧的房子里,没有丝毫翻建过的痕迹,政府发放给每户的2万元补助款也不知去向。审计部门立即将线索移送县纪委。 县纪委迅速到北二十家子镇进行调查,调取了大地村低保户建房修房户名单等材料,并向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在掌握确凿证据后,找到该村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村会计李文超谈话。在证据面前,李文超惭愧地低下了头。 据李文超交代,危房改造过程中,政府为建房户每户补助2万元、修房户每户补助5000元。由于村里低保户较多,需要逐户评估审核,导致工作进展缓慢。在此情况下,李文超找到村主任于振龙,二人商定,与其费时费力去做低保户工作,不如找几户顶名报上去。至于下来补助款后怎么用,二人也作了打算,那就是李文超的父亲、叔叔和于振龙的堂叔三家的房屋已经破旧了,正好借此项目“搭个便车”,把补助款用在不属于救助对象的这三户房屋翻建上。 2016年4月27日,北二十家子镇党委分别给予于振龙、李文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镇民政助理张义俊、大地村党支部书记王喜臣因在危房改造项目中审核把关不严、不正确履行职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兆忱 于晓光 杜春光) 【执纪者说】 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行为,影响党和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部署落实,是典型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要紧盯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通过群众监督、明察暗访等途径发现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以铁的纪律保障脱贫任务落实。 ——建平县纪委 王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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