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立名目乱收费 不入村账私自管 |
——湘西自治州一村支书“雁过拔毛”挨处分 【案件通报】 黄某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水田坝乡苗汉村人。在任苗汉村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他于2015年2月12日,以村委会名义违规将村集体土地有偿转让给李某某50年;2003年至2015年期间,黄某违规向外来迁入苗汉村人口收取人口管理费、向外来苗汉村买地户收取用地开垦费,且收支未纳入村账管理。 近日,龙山县纪委透露,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已于2015年12月17日给予黄某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案情分析】 “我不给村书记黄某交钱,他就不给我的证明盖章,让我亲戚迁不成户口,你们管不管?” 2015年3月初,龙山县水田坝乡苗汉村一村民气冲冲地来到该县纪委信访室,劈头盖脸地质问。 水田坝乡纪委接到县纪委信访转办件后,立即开展初核。初核发现,群众反映黄某乱收费的现象确实存在。但由于其问题所涉及的时间跨度长、人员众多,关系错综复杂,龙山县纪委决定牵头调查此案。 在调查走访时,工作人员发现一奇怪现象:很多村民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找到黄某谈话时,他声称:“收费底子掉了,你们找到一个乱收费的条据,我就承认一个。” 面对这种情况,调查组及时调整思路,另寻调查途径,从水田坝乡派出所、乡国土所调取出近五年来迁入苗汉村的人口底子及外来户在该村买地修房的底子,并按迁入或建房所在地分为5个区域,安排5个调查小组,对涉事群众逐户走访,耐心细致排查。 历经2个多月,终于查清了黄某乱收费的事实和相关证据。 经查,黄某在本村人向外村人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时,不报告、不制止,还以见证人、执笔人身份参与、支持,并组织非法转让水田中学在其村里的一块学农基地,收取转让费120000元。同时,发现黄某给水田坝乡纪委申报的收费情况与事实不符,少申报了4人的人口管理费800元、 11户的用地开垦费4980元,其实际共收取32个外来人口管理费6400元、51户外来户用地开垦费220980元。在被调查举报前,这些费用都是黄某个人保管,并未计入村账。 最终,黄某被龙山县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记者 张斌 通讯员 向富利 向发波) 【纪委点评】 切莫侵害群众利益 龙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向义付 此案中的村支书黄某,巧立名目向群众乱收费,是一起典型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必须严惩。作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既要服务群众,又要干净干事,切莫侵害群众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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